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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受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变更申请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1-01-13 15:54:00点击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按《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开始受理在研项目的项目变更申请。

一、填报范围

截止目前的各类别在研项目。

二、填报要求

变更应通过“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(/index.html )”中“项目管理”链接下“项目变更申请”在线填写变更信息,其它时间不受理此类变更申请。

1.项目负责人变更。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。

2.项目延期申请。请在应结题年度提请,原则上不允许提请二次;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加盖学院公章。【仅2020年12月结题项目可申请。】

3.项目提前验收申请。请在应结题年度的前一个年度提请,研究期限在3年期以下的项目不允许提前验收;请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。【验收条件应超过任务最低数量,标注2个(含)以上省基金项目编号论文不予认定,仅2019年立项项目符合规定的可申请。】

4.各类变更均需认真填写变更理由,上传相关佐证材料。

三、审核、反馈

个人可登录“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(/index.html )”查询审核状态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变更申请须理由充分,佐证材料齐全,填写前请先与科技处沟通,否则不予审核。

2.网络受理截止时间:2021年1月18日18:00。

3.项目变更纸质材料一式两份,申请打印在一页(可正反面打印,佐证材料单独打印订在一起),负责人签字,1月19日17:00前由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报送主楼1118。

联系人: 李晓光 秦新英

联系电话:5079483 5079480

网络技术支持:15631133828

(编辑:admin)